泉州市出台新规,要求物业小区严格落实垃圾分类。同时,新建小区需按“十有”标准配备分类设施,确保居民垃圾分类工作高效进行。旧小区则需优化收集点位,确保至少一个“十有”分类屋。此新规推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,为居民创造更整洁的生活环境。
泉州市最近发布了一项新规,对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提出了详细要求。泉州市住建局和局联合发布通知,要求所有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小区必须按照《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建设和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转运设施。这些设施需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建设、验收和交付使用,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。新建小区需按“十有”标准配备垃圾分类屋,确保每个小区至少有一个分类屋。
对于现有住宅小区,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优化垃圾收集点位,保证每个小区至少有一个“十有”分类屋。开放式或垃圾量大的小区可以根据需要按每300户—500户增建分类屋。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负有主要责任,需要在每个分类屋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,并进行常态化的垃圾分类宣传。此外,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分类好的垃圾交付给有资质的收运单位,并确保不混收混运,建立详细的收运台账,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。
新规的出台无疑为泉州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。新建小区必须符合规定,既保证了分类设施的完备性,又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。而对旧小区的要求也不含糊,明确规定了优化收集点位的必要性,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能够深入人心。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需要小区物业、居民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。只有各方通力合作,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的目标,为城市的环境保护做出贡献。垃圾分类不仅是一个环保措施,更是一种生活习惯的养成。对居民来说,理解并遵守垃圾分类规定是对自己生活环境的负责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和收运单位,严格执行规定,不混收混运,是保证垃圾分类效果的关键。希望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,垃圾分类工作能够取得显著成效,真正实现“垃圾不落地,分类进社区”的目标。